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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今年调整六项民生保障标准 对标京津和走在全省前列

作者:1,2,3,4,5 来源: 日期:2017/12/9 16:31:20 人气:33 加入收藏 评论:0 标签:

今年,市委、市政府以“民生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、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和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适应”为原则,以“实现城乡统筹、对标京津和走在全省前列”为目标,对我市部分基本民生项目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。

提标内容包括: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,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为12.8%和69.5%;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.6倍执行,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1520元,农村集中供养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市“三无”人员补助增幅分别为100%、130%和80.5%;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5元,增幅为364%;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,增幅为100%;将孤儿救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440元,机构和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增幅分别为25.2%和106%;新增贫困高中生救助,为低保家庭高中生发放学费、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、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。提标后,全市年需增加民生保障资金1.6亿元。

此次提标工作呈现出市委、市政府决心大,覆盖范围大,调整增幅大等特点。通过此次调标,我市民生保障工作基本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保障标准城乡统筹一体化;城乡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、孤儿救助、贫困高中生救助等5项民生保障标准在全省排名第一,同时,进一步缩小了与京津之间的差距。其中,贫困高中生救助达到北京水平,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、孤儿救助等民生保障标准达到天津水平。另外,大厂、三河、固安等县(市)均进一步提高了各项民生保障标准。其中,大厂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,达到了北京市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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